殉葬是中国古老且最为残忍的制度,早在原始文明的时候,人们喜欢把自己生前常用的物品拿来与自己合葬。

等到了奴隶制社会,死去的掌权者觉得自己生前大富大贵,有专门的奴隶伺候!死后也应该享有这样的待遇,所以死后其子孙后代都会将死者生前的奴仆丫鬟统统拿去殉葬!慢慢的也就形成了一种习俗!

接下来我们怀着一颗敬畏之心来聊一聊古代殉葬制度!
最早对殉葬有明文记载的是《墨子·节葬下》,其中记载了:“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这一段是记载了殷商时期的殉葬,被殉葬的人不仅仅被杀死,还会分尸与其它陪葬器皿一同下葬,其残忍程度可想而知!

《战国策·秦策》中也记载了殉葬制度。据记载:大秦的宣太后与朝中大臣魏丑夫谈恋爱,爱的你死我活。突然有一天宣太后病危,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没几天可活了,于是就下令:我死后,让魏丑夫下来陪我!当魏丑夫得知宣太后想让自己殉葬的时候,吓的魂不附体。于是他的好基友庸芮说:我有一法可保你性命。于是庸芮去找了宣太后说:人死后是没有知觉的,既然如此那为何还要你的爱人下去陪你呢?况且先王还在下面,要是再让魏丑夫也去下面!那么先王得有多痛恨你啊!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谈何与魏丑夫在一起呢?宣太后一听有理,况且她还是挺爱魏丑夫的,所以就作罢了!

殉葬制度始于殷商时期,到了秦始皇时期觉得殉葬逼格不够,而且人死后很快腐败消亡,没什么意思!于是秦始皇就用陶俑来代替活人殉葬!

到了汉朝便不再流行殉葬,虽然期间也有个别君王使用殉葬制度,那是因为他怕自己死后新上台的君主管不住这些人而使她们祸乱朝纲,所以才找个借口灭杀她们。

一直到辽金时代殉葬制度又死灰复燃甚至更加残忍——活殉!据记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了以后,不仅生前的仆从丫鬟都被活殉,还顺带一批官员也一起陪葬!更有甚者从西域买来一只老虎,吸引附近的老百姓过来观看,然后被吸引来的老百姓就会被推入墓中!被诱骗进墓中的老百姓大概会哭闹4-5天就会结束!

古代的墓穴里的空间是很大的,足够被诱骗进去的人活6-7天。但是一般情况下进去的人最多活4-5天,在没有吃的情况下可以活一周左右,但是没有水的话,三天就已经是极限了!在极度饥渴的情况下,难免就会有人吃人的情况出现。这就是在殉葬墓中发现一些遗骨被不同程度损坏的原因。

到了明朝,这股殉葬风不减反增。看过大明风华的网友们都知道,朱瞻基在快死的时候把孙若微写进殉葬名册,然后又拿出来,如此反复七次!直到大明战神朱祁镇时代才被明令禁止,这也是朱祁镇一生中可圈可点的事迹。

殉葬制度止步于清朝康熙!但是康熙这一废止殉葬的政策,日后便发展成“自愿殉葬”奠定了基础!而且把自愿殉葬美化成:烈女,节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属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所以在古代奴隶社会到封建王朝,殉葬制度从未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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