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分类标准最新(企业等级分类标准A)

目前企业管理方面研究得很多,也有不少咨询人员,理论也有不少,今天,我们就从一个新角度来看企业管理,给企业评定层级。

为什么评定层级,主要是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应该重视的工作是不一样的,不同层级的企业,领导者的关注应该是不一样的。

应该说目前的所谓企业管理制度、理论其实都是西方经济体制下的,有一定客观科学性,但解决不了一个发展的问题。

其实这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说起来也是很简单,但又很难做到,原因很简单,都忘记了企业真正的职责与目的。

所以,这个评级体系,其实就是想从这个角度,帮助企业更好的审视自己,做好做长久。

这个体系大体就是四级,定义为“为自己”、“为顾客”、“为员工”、“为社会”。

“为自己”很简单,所有的企业家创业,只是为自己,为实现自己的梦想、愿望、财富自由等。这个是最基本的,可能只有极少极少的人,可能说是当初自己创办企业,是为了别人,但实质还是为自己。

“为自己”是第一层级,也是最基础的,如果创办企业不能“为自己”,实现心中的目标,也会结束这个企业。

第二层级,是为“为顾客”,这个是在“为自己”的基础上升级,只为“为顾客”,才能实现“为自己”的目标。

“为顾客”的本质,就是挖掘和服务顾客,更好的服务顾客、满足顾客,从而服务更多顾客。感觉这个“为顾客”是不是很应该的,好象大多数企业都在提,什么“顾客就是上帝”。

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根本就不是“为顾客”,所谓“顾客就是上帝”只是挂在嘴上说说。讲个例子,网约车企业可能连谁是他们的“顾客”都搞不清楚,他们的服务对象是谁?他们分得清吗?(这个是我和一网约车司机共同讨论出的结论)

很简单,他们理论上只是一个中介,为司机与乘客搭接关系,但平台收了乘客的钱,直接扣下司机的钱所谓中间费用后,付钱给司机?司机是网约车平台雇佣的吗?应该不是,这些平台是不承认的,出了事他不担责任。但平台又可以对司机罚款,这又是为什么?关系混乱。

当然,更多的企业,真的不是“为顾客”,他们只是为了卖产品,卖产品与“为顾客”是两个概念。

可以说,不是由有产品经理经验,并且持续关注开发产品的人作为企业最主要负责人的企业,基本上可以说是不是“为顾客”的企业,因为这种领导人他不关注产品,也就是他不关注“顾客”,他只关注报表、权力、地位。

“为顾客”的企业,一般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因为创始人只能通过打造产品,服务好顾客才能一点点发展起来。

而小企业和大企业会相对较少,大企业,特别是创始人不管理的企业,大多数上位的都是权谋或者财务或者管理,绝少搞产品的。大家可以想一下苹果公司,乔布斯在与不在,苹果公司的情况是有很大差别的。

“为员工”,我认为是一个企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解决“为顾客”的问题后,需要进一步升级层级。“为顾客”做好了,打下了基础,你才能真正“为员工”,不然企业经营不好,大量裁员,怎么也算不上“为员工”。

“为员工”,关键是让员工与企业一起成长,当然包括薪资待遇提高,而这些提高的基础就是做好了“为顾客”。只有“为员工”做好了,也才能做好“为顾客”。

那“为顾客”好、“为员工”好,其实企业也就基本上走到了第四个层级边上的,那就是“为社会”。

“为社会”的表现在于技术引领,市场引领,服务引领于行业,是行业技术发展的带头人。

我们很多企业,只能做到“为自己”,这个“为自己”说的是为创始人及大股东,也就是为一个极小团体。

而“为顾客”则摆脱了“为自己”的那种狭隘,从“为顾客”,服务顾客中得到发展;而在此基础上的“为员工”将为企业打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团队,而“为社会”则是进一步在更方面引领技术、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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